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办理政策问答新解
2025-10-31 13:53:34      点击: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办理政策问答新解
	 问:环境工程设计资质具体是做什么的?类别有哪些?几个等级?
问:环境工程设计资质具体是做什么的?类别有哪些?几个等级?
答:1、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2、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为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和污染修复工程五个专项类别。
3、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是指为适应和满足环境保护的特殊需求而设立的专项资质;取得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以进行环境工程设计、提供施工和安装咨询、进行设备和工艺调试。
问: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审批权限归属哪里?是否全国统一执行?
答: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由企业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升甲级由住建部负责审批,执行住建部统一资质标准框架,参照地方设计企业资质政策问答。审批结果纳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统一管理,全国有效。
问: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企业申报→市州住建主管部门接受申报材料→初审→公示审查意见→复审→合格的上报省厅→省厅复核→公告审查结果。法定时间为20个工作日。省厅承诺,省厅审查事项自受理资质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及网上公示时间),企业可获知审查结果。
1、首先,企业需完成工商注册,取得合法经营的法人资格。
2、按照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标准的具体要求,配齐注册类人员、非注册技术职称人员和技术负责人等;
3、按照住建部门材料清单准备申请材料,包括公司营业执照、企业章程、技术人员证书、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技术人员社保缴纳证明、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技术装备清单、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
4、申请企业登录政务服务网,找到住建主管部门的申报系统,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电子资料,全程网报,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问:申报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时,主导专业非注册类人员个人业绩有无年限考核要求,哪些个人业绩不能被认可?
答:根据政策要求,申报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的个人业绩无年限考核要求。根据最新政策在全国平台、省平台未备案或备案等级不符合要求的业绩、保密业绩、在无资质单位完成的个人业绩、超企业资质承揽范围及个人资格执业范围的个人业绩、本单位人员到外单位培养参加设计的个人业绩,均不予认可。
问:申报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时,对非注册人员的考核要求有哪些?有没有年龄限制?
答:非注册人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工程设计实践10年以上。年龄均限60周岁及以下。认可未满60周岁的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返聘合同等证明材料即可。
问:资质申报被驳回后整改重报,是否影响后续审批?关键整改点是什么?
答:整改重报不影响后续审批,但需精准定位问题并保障人员稳定,避免周期延长。
住建厅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后,企业整改并重新提交申请,按新申请流程处理。江苏省住建厅《资质审批工作规程》明确:“整改后重报,审批时限重新计算,不视为重复申请。”
整改期间建议:与审查专家或服务窗口沟通,明确问题点,补充人员、完善个人业绩、更新材料;避免社保断缴。
问:申报中遇到政策不明确或材料认定争议,如何寻求官方支持?
答:可通过省级住建厅政务服务窗口提交书面咨询或申请政策解释,确保合规。
问:资质获批后,住建厅会进行哪些事后监管?
答:获批后住建厅每年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动态核查,重点检查企业人员是否符合标准、社保证明等。
根据住建部解释:取得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中“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市政行业资质中“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相应级别的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市政行业 “排水工程”和“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环境工程中“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相应级别的工程设计业务。
 
答:1、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2、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为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和污染修复工程五个专项类别。
3、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是指为适应和满足环境保护的特殊需求而设立的专项资质;取得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以进行环境工程设计、提供施工和安装咨询、进行设备和工艺调试。
问: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审批权限归属哪里?是否全国统一执行?
答: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由企业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升甲级由住建部负责审批,执行住建部统一资质标准框架,参照地方设计企业资质政策问答。审批结果纳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统一管理,全国有效。
问: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企业申报→市州住建主管部门接受申报材料→初审→公示审查意见→复审→合格的上报省厅→省厅复核→公告审查结果。法定时间为20个工作日。省厅承诺,省厅审查事项自受理资质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及网上公示时间),企业可获知审查结果。
1、首先,企业需完成工商注册,取得合法经营的法人资格。
2、按照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标准的具体要求,配齐注册类人员、非注册技术职称人员和技术负责人等;
3、按照住建部门材料清单准备申请材料,包括公司营业执照、企业章程、技术人员证书、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技术人员社保缴纳证明、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技术装备清单、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
4、申请企业登录政务服务网,找到住建主管部门的申报系统,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电子资料,全程网报,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问:申报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时,主导专业非注册类人员个人业绩有无年限考核要求,哪些个人业绩不能被认可?
答:根据政策要求,申报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的个人业绩无年限考核要求。根据最新政策在全国平台、省平台未备案或备案等级不符合要求的业绩、保密业绩、在无资质单位完成的个人业绩、超企业资质承揽范围及个人资格执业范围的个人业绩、本单位人员到外单位培养参加设计的个人业绩,均不予认可。
问:申报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时,对非注册人员的考核要求有哪些?有没有年龄限制?
答:非注册人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工程设计实践10年以上。年龄均限60周岁及以下。认可未满60周岁的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返聘合同等证明材料即可。
问:资质申报被驳回后整改重报,是否影响后续审批?关键整改点是什么?
答:整改重报不影响后续审批,但需精准定位问题并保障人员稳定,避免周期延长。
住建厅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后,企业整改并重新提交申请,按新申请流程处理。江苏省住建厅《资质审批工作规程》明确:“整改后重报,审批时限重新计算,不视为重复申请。”
整改期间建议:与审查专家或服务窗口沟通,明确问题点,补充人员、完善个人业绩、更新材料;避免社保断缴。
问:申报中遇到政策不明确或材料认定争议,如何寻求官方支持?
答:可通过省级住建厅政务服务窗口提交书面咨询或申请政策解释,确保合规。
问:资质获批后,住建厅会进行哪些事后监管?
答:获批后住建厅每年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动态核查,重点检查企业人员是否符合标准、社保证明等。
根据住建部解释:取得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中“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市政行业资质中“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相应级别的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市政行业 “排水工程”和“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环境工程中“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相应级别的工程设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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